(一)公文种类适用范围的常见错误。
准确使用公文种类一定要吃透公文种类的适用范围。实际工作中,容易出现文中混用现象常见的有以下两种。
1.决定和通报的混用。通报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交流重要情况。决定是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安排。
2.报告和请示的混用。报告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请示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两者比较明显的区别是报告可以说明多个问题,上级机关可视情况给予答复;请示则要求一文一事,上级机关应给予答复。
(二)公文格式的常见错误
1.份号略用。秘密公文应当标明份号。
2.发文年号的标识不规范。主要是标识不全以及错用小括号、中括号。
3.联合发文签发人姓名排列位置不当。规范的位置是主办单位的签发人在前,协办单位的签发人在后,三个以上的的排列顺序是先左右、后上下。
4.主送机关字体习惯性加粗或黑体。正式文件不应该加粗或黑体。
5.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的使用不规范。
6.主题词错用。使用主题词时应将表现公文内容的词在前,表现公文形式的词在后。《公文主题词表》上没有规范的要标注自由词符号“△”。
(三)公文内容的常见错误。
公文内容出现错误通常有两种原因:一是源问题,二是再生问题。
源问题指在起草时由于种种原因出现的不足和缺陷。再生问题是指文章在编辑和文字录入过程中产生的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