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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发展民办教育 全力打造教育产业集聚城

2008-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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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6月,省委李源潮书记就宿迁教育作出专门批示:“宿迁民办教育要注意对外开放,引进投资,引进教师,引进学生,努力把宿迁建成教育产业集聚城。”近年来,宿迁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坚持把发展民办教育作为实施科教兴市战略的重要举措,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锐意创新,在全市上下掀起了一股办民办教育的热潮,推进了全市民办教育的迅猛发展,走出了一条穷市办大教育、办强教育、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发展之路。
    一、基本做法
    按照“一保三放开”的改革思路和“积极鼓励、大力扶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发展方针,宿迁市不断加大改革创新 力度,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推动民办教育快速发展。
   1、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先后制定出台《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事业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规定》等一系列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文件,推动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实现了“三同四平”,即同等对待、同样管理、同步发展和平等竞争、平等招生、平等办学、平等待遇。在土地使用、规费减免、养老保险、职称评定等方面,民办、公办一律同等对待;在教育教学、督导评价等方面,民办、公办一律同样管理;在发展规划上,民办、公办一律统一规划、同步发展。为了进一步加大对民办教育的扶持力度,2006年?月,宿迁市委、市政府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进一步细化了民办教育在土地征用、税收、教职工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政策规定,明确市、县(区)财政设立教育发展专项基金,对创建成三星级以上普通高中、省重点职业中学、省合格职教中心、国家级重点职业中学和省示范幼儿园的民办学校,按等级给予20-60万元的奖励;对办学条件较好的民办学校,在校生数达500人以上的幼儿园、2500人以上的普通高中和2000人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给予10—50万元的奖励。
    2、积极推进办学体制改革。按照“巩固、完善、提高”的发展方针,宿迁市深入推进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办学体制改革。一是积极推进股份制合作办学。2006年,泗阳中学和宿迁中学吸纳社会资金进行股份制改造,建立了新校区,其中泗阳中学吸纳江苏省新华发行集团投入股金2500万元,宿迁中学吸纳社会资金1800万元。二是推进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学校。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的“五独立”要求,积极推进公办名校参与举办民办学校。如,泗阳中学、泗阳实验小学分别兴办了民办实验初中和泗阳双语实验小学,沭阳中学兴办了南洋学校和怀文中学,沭阳实验小学、沭阳东关实验小学分别兴办了民办第一实验小学和民办第二实验小学,泗洪中学兴办了育才学校等,这些学校均通过了省级验收。
   3、切实加强服务体系建设。为了进一步提升对民办教育的服务水平,2006年,宿迁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教育系统机关干部与民办学校定点联系制度的通知》,明确规定,市、县(区)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处(股)室负责人每人至少联系一所民办学校,联系人每学期至少深入被联系的民办学校调研两次,并负责指导和督促民办学校依法办学、规范管理,帮助民办学校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以及协调对民办学校扶持和奖励政策的落实,并将服务业绩作为个人年终考评的一项内容。同时,大力推行“限时办结制”和“首问接待制”,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4、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全面贯彻“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方针,进一步加强对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工作。一是完善管理体制。宿迁市教育局设立了民办教育服务处,各县(区)也相应设立主管机构,配备和充实了人员。并明确了主管机构和其他各处、股室对民办教育的管理职责。二是健全规章制度。在进一步细化民办教育的发展重点、学校规模、学校管理等规章制度的同时,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民办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对所有民办学历教育实施收费核审制度,由教育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联合对民办学校的收费申报进行审核,核审后向社会公示,切实规范民办学校的收费行为。三是严格实行年检制度。坚持每年对民办学校的办学条件、学校管理、教育质量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和向社会公示,对不合格学校限期整改。四是加强行业自律。2005年?月,成立了宿迁市民办教育协会,引导民办学校进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实现他律与自律的有机结合。
   二、主要成效
   截止到2006年底,宿迁市民办教育累计投入民间资本20.5亿元;举办各类民办学校915所,其中幼儿园771所、小学37所、初中56所、普通高中31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所;民办学校在校生达34.2万人,占全市在校生总数的31%,同比增长4.2个百分点;民办学校现有教职工1.66万人,其中专职任课教师1.24万人,占全市教师总数的25%。仅2006年一年,全市新增民办教育投入4.5亿元;新批准筹建民办职业学校2所,新批准正式设立民办普通高中2所、民办职业学校4所,民办教育已经成宿迁市教育事业中一支举足轻重的力量。快速发展中的宿迁民办教育,呈现出以下四个特点:
   1、教育质量快速提高。民办学校坚持把师资队伍建设作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面向市外招才引智。近年来,全市民办学校累计引进市外本科以上优秀教师600多人,拥有高级以上职称教师306人,占全市总数的29.8%;市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42人,占全市总数的17.5%。在2006年全国普通高考中,宿迁市高考成绩前五名的学生中,有3名来自民办学校,其中一名同学的成绩位列全省第十名,创造了宿迁市普通高考的历史最好成绩。随着民办学校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涌现出了一批社会声誉较高、办学效益较好的先进典型。如泗阳致远中学仅用了短短5年时间,已发展成为拥有1.4万名在校生的省三星级学校。目前,宿迁市拥有省三星级民办高中3所,市二星级高中6所,省示范幼儿园8所,市五星级幼儿园8所,民办学校已经成为宿迁市优质教育资源的主要增长点。
   2、教育结构逐步优化。以2006年1月江苏军星科技学院建设为标志,宿迁市民办教育已涵盖学前、初等、中等和高等教育各个层次,使宿迁市民办教育办学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尤其是民办职业教育的大发展,大大改变了宿迁市教育结构不合理的局面,满足了群众多元化、多层次的教育需求。至2006年底,宿迁市民办职业学校达到22所,占职业学校总数的64.7%;民办职业学校在籍生达4.2万人,占职业学校在校生总数的51%以上。随着民办职业教育的迅猛发展,宿迁市的普职比由2000年的7:3调整到4.8:5.2,推进了教育结构的快速优化。
   3、办学条件日益改善。大多数民办学校都建有规划合理、经济实用、美观漂亮的校园、运动场、学生餐厅、教学楼、学生宿舍等校园建筑,以及计算机网络教室、多媒体教室、理化实验室等现代化教育教学设施。泗阳霞飞中专近两年投入230万元添置了实训、实验设备,为每一间学生宿舍配备了空调。宿城区信息中专和爱迪生中专投入了200多万元添置实训、实验设备,大大提高了学生的实习、实训质量。致远中学、宿豫中学、青华中学等学校还为每位教师配备了笔记本电脑、实现了办公与教学手段的现代化。同时,许多学校设有超市、医务室、浴室、理发室等比较完善的服务设施,为广大师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提供了方便和服务。
   4、办学特色较为鲜明。为了在竞争日益激烈的教育市场占据一席之地,宿迁市民办学校十分注意特色建设。泗洪县兴洪中学创办了苏北第一家日语特色班,率先开创日语教学特色,深受广大家长及学生的好评和欢迎;泗洪淮北工业中专、新星职业中学、泗阳霞飞中专紧贴市场需求,不断改革办学模式,形成了前校后厂、校企合一的职业教育办学特色,既提高了办学效益又提高了办学质量;汇文中学成立了家长委员会,校务向家长公开,家长进课堂听课,学生在校情况随时与家长沟通,受到了家长的一致好评;部分民办学校积极开展美术、体育、音乐等艺术教育,以及开设生活保健、人际交往、心理健康等课程,培养学生艺术特长,提高学生自立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总的来看,宿迁市民办教育已走过了铺摊子、粗放型发展阶段,正在向更高层次和水平迈进。但是,也还存在一些影响民办教育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问题。一是部分政策没有完全落实到位。有的县区没有按要求设立民办教育发展基金,未全额落实创建奖和规模奖;部分民办学校没有按规定为教职工办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二是教师队伍建设亟待加强。部分民办学校缺乏教师队伍建设的长远计划,舍不得在教师业务培训加大投入,存在“重使用、轻培养”现象。三是幼儿教育总体水平不高。部分幼儿园办学规模小、设施设备简陋、师资力量薄弱、管理不规范,严重影响了全市幼儿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四是两级分化日趋严重。少数民办学校由于没有坚实的经济支撑点和新的增长点,加之教育质量不高,或办学特色不鲜明等原因,陷入生存困境。为推动民办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宿迁市将围绕早日建成“教育产业集聚城”的目标定位,大力推进民办教育从规模效应向品牌效应转变,努力实现数量再扩张、质量再提高、结构再优化、效益再提升。主要目标为:到2010年,全市民办教育资产总量达到30亿元以上,在校生达35万人,占全市在校生总数的35%;全市60%以上的民办普通高中达到三星级以上标准,50%以上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达到省级以上重点学校标准,80%以上的民办幼儿园达到市三星级以上标准,50%以上的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达到四星级以上标准。为实现上述目标,宿迁市将着力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1、进一步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切实强化《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贯彻落实工作,确保公办、民办学校平等竞争、平等招生、平等办学、平等待遇,公办、民办学校教职工在资格认定、职称评聘、岗位聘用、业务培训、评比先进、教育科研等方面同等对待。加快推进我市已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由各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凡没有落实到位的,由各级党委、政府采取有效措施,迅速落实到位。
   2、进一步加大服务指导力度。切实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创新服务手段,严格执行首问接待制、限时办结制和定点联系制度,积极做好民办学校人员培训、教师引进、业务指导、教育教学研究和人才市场信息发布等服务工作,为民办教育提供更加周到、更加高效的优质服务。在市、县(区)教育网站上开设民办教育政策法规、招生信息、人才市场等栏目,做好民办教育政策、招生、人才供求等信息的发布工作。充分发挥民办教育协会的行业服务作用,积极开展对民办学校的政策咨询、经验交流、发展研究、依法维权等服务工作。
   3、进一步强化规范管理。切实加强对民办学校的财务、财产管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帮助民办学校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对民办学校财务会计的年度审计制度,加强对民办学校的收费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民办学校财务管理的督导评估标准和办法。进一步加强招生市场管理,民办学校招生广告须报备案后方可发布,坚决杜绝夸大其辞、误导考生和家长的招生广告的发布。进一步完善《年检细则》,加强年检的过程管理,注重检查与指导相结合,把年检的过程变成指导服务的过程。
   4、进一步推进结构调整。按照“民办教育增量主要在非义务教育阶段,在高中阶段,在职业教育领域”的思路,积极推进民办教育调整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资源效益和整体实力。一是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进一步加大对民办职业教育的政策扶持力度,积极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向职业教育领域聚集;鼓励大企业、教育集团在我市举办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院校,不断扩张职业教育资源总量;加快推进普通高中布局调整,鼓励和扶持现有民办普通高中向职业教育转变。二是巩固提高普通中小学教育。按照做强实力、做优品牌的思路,鼓励民办中小学之间采取合并、兼并或组建教育集团等形式进行资源整合,加快教育资源向城市、名校聚集,充分发挥品牌效应,实现名校集团化办学目标,逐步达到优质教育资源的普及化,逐步消化薄弱学校。三是调整优化学前教育。结合城市发展布局规划和人口变化,根据学前教育“十一五”布局规划,在人口密集居住区设立幼儿园,每个街道、乡镇设立一所中心幼儿园。每个县(区)建立一所幼儿早期教育指导中心,每个街道、乡镇至少设立一所幼儿早期教育园。
   5、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三引进”工程,通过多种渠道引进高素质的教师,努力提高民办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引导各民办学校积极关注教师的继续教育,关心教师的成长,支持教师参加各类进修学习,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进一步提高教师待遇,督促民办学校尽快为教职工办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切实解决教职工的后顾之忧。
 
              

 
【来源】:督查处
【作者】:骆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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